岗位概览
南京仲裁委员会日常实习为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南京仲裁委员会启动的第十二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赴仲裁委员会实习秘书助理项目。实习单位为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南京仲裁委员会),工作地点在南京,岗位名称为实习秘书助理,工作部门为南京仲裁委员会立案与案件承办部门。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12:00。实习时长要求连续4个月,须确保全程脱产或可协调出勤。
适合人群
本项目面向已完成不少于2个月律所实习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学历要求为本科。申报条件包括:年龄在45周岁以下;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报名前须获得所在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书面同意。适合希望深度参与仲裁全流程、提升“法律+仲裁”复合能力、并需要折抵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期的实习律师。
能力要求
岗位需要协助开展仲裁收案审查,接待案件当事人并提供程序性咨询,参与仲裁程序管理(如期限监控、材料流转等),列席仲裁庭审并协助记录与事务协调,参与调解辅助工作,以及草拟、校核、送达仲裁法律文书(如受理通知书、组庭通知书、裁决书稿等)。
因此,候选人应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学习能力与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严格遵守仲裁委各项规章制度及职业纪律,并如实填写《实习工作纪实》。
投递准备
报名方式为:登录金陵律师网,进入“公告通知”栏目,查找并打开《关于招募第十二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南京仲裁委员会担任实习秘书助理的通知》,在通知页面最下方使用实习人员个人账号登录,在线填写并上传《报名表》。点击“立即投递”可查看联系方式与投递方式。
投递前请确认已满足年龄、律所实习时长等申报条件,并提前取得所在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的书面同意,注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12:00。
实习安排与考核
实习期间,南京仲裁委员会提供必要办公条件及工作餐;日常管理以仲裁委为主,市律协与律所协同监督。实习期满由南京仲裁委员会组织考核,并将结果反馈至市律协。
实习经历可折抵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期;可获仲裁委出具的《实习情况书面意见》,冲抵2个非指导律师承办的实训项目;实习结束后一年内,需向市律协提交3份及以上律师业务实训项目证明(含结案材料、指导律师评语等)。
常见问题
见下方 FAQ。